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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整顿】检察长领学,上好学习教育第一课

      2024-07-0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学习教育,3月9日,振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次集体学习。学习由马铭副检察长主持,于彦琳检察长领学。

    振安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教育整顿工作,坚持早谋划、早学习、早着手,确保高起点开局、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工作任务。经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充分研究论证,决定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教育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

    学习中,于彦琳检察长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根本指南,全院干警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开展学习教育,党组书记责无旁贷,特别要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学出习惯、讲出效果、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进一步压实学习教育主体责任。”于彦琳检察长说道。“下一步,我院教育整顿工作将按照上级具体要求,除了今天的领学方式,还将依托党小组、各条线、党员活动等采取自学、交流研讨、情景互动、邀请授课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同时,要求全院干警必须突出学习教育首要、重要、必要的意识和地位,妥善解决好工学矛盾,除记好笔记,更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活动,实现思想灵魂的洗礼、净化和升华,使自己成为一个思想高尚、视野开阔的优秀检察人!”

    整场学习在全院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对学习领会、贯彻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开展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振安区人民检察院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充分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努力做到真学真信、知行合一,以实际行动检验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以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新形象庆祝建党100周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学习教育,3月9日,振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次集体学习。学习由马铭副检察长主持,于彦琳检察长领学。

    振安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教育整顿工作,坚持早谋划、早学习、早着手,确保高起点开局、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工作任务。经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充分研究论证,决定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教育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

    学习中,于彦琳检察长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根本指南,全院干警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开展学习教育,党组书记责无旁贷,特别要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学出习惯、讲出效果、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进一步压实学习教育主体责任。”于彦琳检察长说道。“下一步,我院教育整顿工作将按照上级具体要求,除了今天的领学方式,还将依托党小组、各条线、党员活动等采取自学、交流研讨、情景互动、邀请授课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同时,要求全院干警必须突出学习教育首要、重要、必要的意识和地位,妥善解决好工学矛盾,除记好笔记,更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活动,实现思想灵魂的洗礼、净化和升华,使自己成为一个思想高尚、视野开阔的优秀检察人!”

    整场学习在全院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对学习领会、贯彻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开展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振安区人民检察院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充分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努力做到真学真信、知行合一,以实际行动检验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以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新形象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