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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安区人民检察院磋商解决一起违规拦截占用河道案件

      2024-12-14


     

    近日,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在巡河过程中发现,五道沟河楼房镇梨树村2组河段,有拦河筛沙情况。

    经进一步勘查,办案人员发现因筛沙用水需提高水位,筛沙行为人未经批准在五道沟河设置拦河沙坝,影响行洪安全,违反防洪法相关规定。

    发现这一情况后,经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商请,楼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徐海林、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康长波等一同冒着细雨查看了现场,并在现场进行了磋商。经过磋商,双方一致认为设置拦河沙坝的行为违法,应予纠正。

    随后,楼房镇人民政府立即责令筛沙行为人到现场进行整改,拆除拦河沙坝,并于当天完成了全部拆除工作,河道恢复通畅,安全隐患得以化解。

    守护碧海蓝天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对本辖区内的河流进行排查,特别是针对流域污染、破坏水生物资源、非法占用岸线资源、非法采砂采矿等突出问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为维护全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近日,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在巡河过程中发现,五道沟河楼房镇梨树村2组河段,有拦河筛沙情况。

    经进一步勘查,办案人员发现因筛沙用水需提高水位,筛沙行为人未经批准在五道沟河设置拦河沙坝,影响行洪安全,违反防洪法相关规定。

    发现这一情况后,经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商请,楼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徐海林、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康长波等一同冒着细雨查看了现场,并在现场进行了磋商。经过磋商,双方一致认为设置拦河沙坝的行为违法,应予纠正。

    随后,楼房镇人民政府立即责令筛沙行为人到现场进行整改,拆除拦河沙坝,并于当天完成了全部拆除工作,河道恢复通畅,安全隐患得以化解。

    守护碧海蓝天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对本辖区内的河流进行排查,特别是针对流域污染、破坏水生物资源、非法占用岸线资源、非法采砂采矿等突出问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为维护全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