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范亚敏,携市院公诉处长苏凤琴、员额检察官纪昀,来到振安区人民检察院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了解“恶势力”案件办理情况。振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彦琳、副检察长何吉丰、检委会专职委员朱晓波及主要案件承办人参加了此次调研。
会议一开始,各案件承办人将手中“恶势力”案件进行了细致讲解,并将存在的问题和案件退查的情况进行了详实的汇报。范亚敏副检察长指出,在办理这类“恶势力”案件时,要加强与区里各部门的沟通交流,特别是公安机关,在做到“文来文往”的同时,还要做到“人来人往”,退查的时候问题要列的准,主动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切实把案件办好,把问题解决好。
汇报结束后,范亚敏副检察长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一是今年是案件质效提升年,办理案件一定要把握质量,提高效率,做到证据确实充分、准确适用法律、从严惩处恶势力,在准确把握罪与非罪、黑恶性质的前提下,在效率和效果上坚持“两个基本”,不要追求细枝末节,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低认定标准,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二是增强治理效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在审理案件时要注意排查和收集线索,严格按照规定和上级的要求来办。三是围绕案件还要履行好综合治理,发挥好检察建议的作用,特别是在办案里涉黑涉恶案件中,注意把握好在行业管理和各方面有没有提出综合治理和检察建议的内容,真正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规范运用检察建议的有效方法,彰显出检察机关在社会综合治理当中的价值和地位。
4月26日下午,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范亚敏,携市院公诉处长苏凤琴、员额检察官纪昀,来到振安区人民检察院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了解“恶势力”案件办理情况。振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彦琳、副检察长何吉丰、检委会专职委员朱晓波及主要案件承办人参加了此次调研。
会议一开始,各案件承办人将手中“恶势力”案件进行了细致讲解,并将存在的问题和案件退查的情况进行了详实的汇报。范亚敏副检察长指出,在办理这类“恶势力”案件时,要加强与区里各部门的沟通交流,特别是公安机关,在做到“文来文往”的同时,还要做到“人来人往”,退查的时候问题要列的准,主动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切实把案件办好,把问题解决好。
汇报结束后,范亚敏副检察长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一是今年是案件质效提升年,办理案件一定要把握质量,提高效率,做到证据确实充分、准确适用法律、从严惩处恶势力,在准确把握罪与非罪、黑恶性质的前提下,在效率和效果上坚持“两个基本”,不要追求细枝末节,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低认定标准,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二是增强治理效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在审理案件时要注意排查和收集线索,严格按照规定和上级的要求来办。三是围绕案件还要履行好综合治理,发挥好检察建议的作用,特别是在办案里涉黑涉恶案件中,注意把握好在行业管理和各方面有没有提出综合治理和检察建议的内容,真正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规范运用检察建议的有效方法,彰显出检察机关在社会综合治理当中的价值和地位。